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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e01 - 最新訊息 | 2021-11-23 | 點閱數: 1889

說明

  • 本局基於適性輔導原則,為協助現就讀於本市高中之身心障礙學生,其興趣性向明確且職業技能表現具潛力惟於現就讀學校學習適應困難需轉換學習環境者,得依據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轉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專業技能班實施計畫」(如附件)申請轉安置本市專業技能班。
  • 本(110)學年度本市專業技能班高一缺額為
  1. 私立惇敘工商汽車修護科):3
  2. 私立滬江高中餐飲技術科):3
  3. 私立稻江護家美容造型科):7
  4. 公立內湖高工微電腦修護科):2
  • 請學校審慎評估學生轉安置需求,依上述實施計畫辦理。
  • 本案申請期限為11012月24星期五),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俾利彙整後送交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輔工作小組審議

本局訂於1111月25星期二前函復申請學校轉安置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