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se02 - 最新訊息 | 2023-02-17 | 點閱數: 322

一、服務對象: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經鑑輔會鑑定為確認或疑似特教學生之學校家長、特教老師、或相關人員。

二、服務內容:提供特教生家長有關教育安置、親師合作、生涯規劃、家庭衛教、健康宣導及學校特教老師有關身心障礙學生親職教育與親師溝通之諮詢服務。

三、服務時間、服務內容、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請詳見實施計畫。

四、參加諮詢教師,請原服務學校惠予公假派代方式辦理,另參加人員請全程佩戴臺北市政府員工識別證及口罩。

五、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東區特教資源中心研究推廣組組長 (02)27320800#702彭懷萱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