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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nse01 - 最新訊息 | 2023-03-13 | 點閱數: 1174

一、請依照報到時間準時報到,並全程配戴口罩

二、若未能於報到時間內報到者,不予進入作業場地參加「現場安置」。

三、參加「現場安置」時,請務必攜帶通知單辦理報到。

四、進入「現場安置」作業場地前,請務必關閉手機並禁止攝影。

五、依簡章規定,學生出席「現場安置」時,須法定代理人【父母(均須出席)或監護人】陪同出席,法定代理人(父母或監護人)未能陪同出席時,須附委託書,未委託代理人陪同出席或代理人未攜帶委託書者,視同放棄「現場安置」;學生未出席「現場安置」時,得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均須出席)或監護人】代理出席,法定代理人(父母或監護人)未能出席時,須附委託書(附件七-3),委託代理人出席並代為全權處理相關事宜。未委託代理人出席或代理人未攜委託書者,視同放棄現場安置。

六、若放棄參與現場安置,請於現場安置兩日前填寫放棄聲明書(附件九-2),並回傳至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臺北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七、學生、父母或監護人若具發燒及呼吸道咳嗽症狀請勿入校,父母或監護人亦可委託代理人出席

八、校區無法提供停車位,敬請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