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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nse01 - 最新訊息 | 2021-05-12 | 點閱數: 787

轉知「為辦理109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實施概況填報作業」一案,請貴校(園)確實完成各項目之檢核,填報完成後列印2份核章,1份留校存供督學到校視導時查核,並請督學於查核後核章;另1份請於110年6月18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逕送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