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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nse01 - 最新訊息 | 2021-06-09 | 點閱數: 855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調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 礙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實施現況一案,請貴校 協助於110年6月25日(星期五)前完成填答,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00068560號函辦理。

二、為了解學校普通教師、特教教師於落實特教課程實施規範 及特殊需求領域課綱之現況、遭遇困難與待解決問題,請 貴校依據附件之問卷實施方式說明,擇派普通班教師(問 卷網址:https://www.surveycake.com/s/bWQRl)、特教班 教師(問卷連結網址:https://www.surveycake.com /s /VONok)填答問卷。

三、調查對象為國小及國中之下列教師:

(一)教導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之正式教師(普通班教師): 依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數:5 人以下,1 名教師;6 至10 人,2名教師;11至 15 人,3 名教師;16 至 20 人,4 名教師;21 至 25 人,5 名教師;26 至 30 人,6 名教師;超過 30 人,7 名教師;不限任教領 域/科目,但以教導身心障礙學生經驗豐富者優先。

(二)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集中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 班)編制教師:「每1班」推派1名,例如:設資源班 2 班,推派 2 名;設集中式特教班 1 班,資源班 1班, 各推 1 名,共 2 名;未滿 1 班以 1 班計,並以正式 教師或具特殊教育教師資格教師優先。

四、針對本次調查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立南投特殊教育學 校林瑞文專案助理,電話:049-2390773分機285,email:ntss285@ntss.ntct.edu.tw

五、檢附問卷實施方式說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