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告「111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簡章」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55803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業公告於下列網站:
(一)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https://adapt. set.edu.tw/。
(二)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https://www.aide.edu.tw/。
(三)總召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https://www.nhes.edu.tw/。
三、請貴校確實將簡章公告訊息轉知身心障礙學生及家長;各分區主辦學校將於110年12月10至24日辦理宣導說明會,請視學生實際需求參加相關說明會,並逕依權責核予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