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新北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安置系統教育訓練」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2月22日新北教特字第1102463615號函辦理。
二、旨揭教育訓練訂於111年1月7日(星期五)假新北市幼教研習暨資訊中心(新北市中和區光復國小)辦理,如有研習相關問題,請與淡水商工特教組蔣素萍組長聯繫,電話:(02)2620-3930分機557。
三、檢附原函影本及旨揭教育訓練實施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