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11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安置開缺名額」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74226號函辦理。
二、旨揭開缺名額業於110年12月30日公告於下列網站:
(一)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https://adapt. set.edu.tw/。
(二)總召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https://www.nhes.edu.tw/。
三、請貴校確實將上開訊息轉知身心障礙學生及家長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