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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nse01 - 最新訊息 | 2022-01-22 | 點閱數: 1150

一、請依作業期程,請依說明將相關資料以電子檔方式上傳至 「臺北市特殊教育鑑定安置系統(網址https://special. tp.edu.tw/),原「臺北市國小鑑定安置系統」已關閉。

二、請於系統新增終止特教服務學生資料於名冊中,本系統於 作業期間開放上傳,期間結束後不予開放,請各校務必於 作業期程內完成作業。

三、本流程請各校(園)協助處理學生通報作業,並視該生需 要提供適當之輔導與協助,未來學生如需特教相關服務, 請依規定重新參加本市各教育階段鑑定安置。

四、學校相關作業期程及準備資料,說明如下:

(一)作業期程:

1、第1學期:10月1日至10月15日。

2、第2學期:4月1日至4月15日。

3、鑑定證明有效期限到期後不同意參加鑑定:5月15日至 6月15日。

(二)準備資料:

1、確認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有效期限「未到期」欲 終止特教身分與服務:

(1)終止特教服務同意書。 (2)特推會會議紀錄(含簽到表)。

2、確認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有效期限「已到期」不 同意參加鑑定:

(1)不鑑定同意書或終止特教服務同意書。

3、鑑輔會鑑定為疑似身障學生,不同意鑑定學生:

(1)不鑑定同意書或終止特教服務同意書。

五、檢送本市特殊教育學生終止特教身分與服務E化實施流 程、終止特教身份與服務同意書及線上申請步驟說明各一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