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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nse01 - 最新訊息 | 2022-01-26 | 點閱數: 469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11年1月14日新北勞輔字第1110062174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參酌旨揭方案之內涵,於111年2月18日(星期五)前函送欲參加該局提早就業轉銜服務之學生相關資料至承辦窗口(陳先生,02-29603456分機 6567),俾利 辦理後續相關作業程序。
三、提早就業轉銜學生資料,應檢附內容如下:
   (一)學生轉銜名冊。
   (二)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方案家長同意書。
   (三)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申請表。
   (四)身心障礙學生就業轉銜資料表。
   (五)最新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反面影本。
   (六)相關評估報告(如IEP和其他在學期間所做之相關測驗或評估報告等)。
   (七)學生職場實習相關資料(如實習計畫、職場實習日誌或評估表、實習簽到表等);無實習者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