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nse01 - 最新訊息 | 2022-05-17 | 點閱數: 739

教育局基於適性輔導原則,協助就讀於本市高級中等學校之身心障礙學生,其興趣、性向明確且職業技能表現具潛力,惟於現就讀學校有學習適應困難需轉換學習環境者,得依計畫申請轉安置本市專業技能班(計畫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