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111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餘額安置作業一案,請轉知符合條件之學生及家長,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6月30日桃教特字第1110059288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格:未曾參加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獲錄取,並符合111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或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報名資格者。
三、旨揭餘額安置名額公告於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tyshse.special.tyc.edu.tw/);本案僅限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及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不含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
四、報名作業重要期程如下:
(一)網路報名:請貴校務必協助欲報名餘額安置之學生於111年7月19日(星期二)至7月22日(星期五)前完成網路報名。
(二)紙本寄(送):請務必於111年7月22日(星期五)前將紙本資料寄(送)達桃園市高中特教資源中心(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10號),逾期未送達者,不予受理;並請學校逕依權責核予公(差)假或課務排代。
(三)公告餘額安置結果:訂於111年8月4日(星期四)於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公告餘額安置結果,並由安置學校通知學生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