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函示:「臺北市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實施計畫」及111年未升學未就業名冊各1份,倘貴校有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未升學、未就業,請依規定儘速函報前揭名冊至本府社會局並副知本局,供參。相關計畫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