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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e01 - 最新訊息 | 2021-04-01 | 點閱數: 734

提醒此次專團核銷       

  • *學前教育階段依教育部、教育局規定【請全數執行完畢,不得有剩餘款】。
  • 核銷送件資料說明:請務必配合會計核銷作業流程與要求。
  1. 服務報表(請參閱附件1
  1. 印領清冊(請參閱附件2:此次不收領據,請附上清冊。
  2. 黏貼憑證:各處室完整核章(需有出納組長及主任的章)
  1. 付款證明(請洽總務處出納組)。傳匯明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