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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e02 - 最新訊息 | 2024-02-23 | 點閱數: 164

一、服務對象:目前正著手或已撰寫過行為功能介入方案之 臺 北市公私立高中(含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國 中、 國小及幼兒園特教教師,建議以參加過行為功能介 入方案 初階研習者為宜。

二、教師欲諮詢之個案須經縣市鑑輔會鑑定為確認或疑似特 教 學生。

三、服務地點:臺北市芳和實驗中學一棟一樓東區特教資源 中 心(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

四、服務時間、服務內容、申請程序與注意事項請詳見服務 計 畫。

五、參加諮詢教師,請原服務學校惠予公假派代方式辦理, 另 參加人員請全程佩戴臺北市政府員工識別證。

六、有相關問題,請洽東區特教資源中心研究推廣組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