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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nse01 - 最新訊息 | 2021-09-02 | 點閱數: 542

主旨:檢送「臺北市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實施計畫」1份,倘各校有學生未升學、未就業,請速依規定函報110年未升學名冊至本府社會局並副知本局,請查照。

說明:
一、依旨揭計畫第5點方案內容及分工:高中(職)及五專轉銜服務之實施要領第7點規定略以:「各學校應於畢業前一學 期召開轉銜會議,並於會議結束後 2 週內至特教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將未升學名冊通報社會局,有就業意願者通報勞動局提供職業重建服務;另轉銜社會局需另備文造冊至社會局(正本)、教育局(副本)」。
二、請學校落實上開規定,倘有學生未升學、未就業,應依規定辦理於時限內函報社會局並副知本局,以落實身心障礙者生涯階段之服務銜接與資訊整合。事涉身心障礙學生權益,如有遺漏,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