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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e02 - 最新訊息 | 2021-09-04 | 點閱數: 856

特教方案申請作業及經費核銷期程:

   申請資料如下:

  1. 每校一份申請書(附件一)
  2. 每方案一份計畫書(附件二)
  3. 各項經費明細表(附件二附表12):申請2方案以上應合併填具一份。
  4.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紀錄。

請申請學校於110年9月30日(星期四)前備妥申請書、計畫書、經費明細表(需核章)及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紀錄,

寄送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北區特教資源中心林婉如老師(地址:11148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 207巷3號,電話:02-28749117分機1601)。